处以100元罚款,不计分。
为缓解秦皇岛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城市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尾号(含摩托车)限行措施。
法律责任:
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