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非标电动自行车骑行期限到什么时候?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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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从2022年5月1日起,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之后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进行常态化管理,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进行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