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
如因疫情及其他综合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正常维持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提出增加救助项目的申请。
二、具备本地户籍的群众,因疫情及其他综合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正常维持
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申请。
三、不具备本地户籍,因疫情及其他综合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正常维持的群众
可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四、咨询电话
求助人可根据自身户籍所属地或居住地,通过拨打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联系电话咨询。
兴庆区民政局6719032 金凤区民政局5191310
西夏区民政局6851202 永宁县民政局8014203
贺兰县民政局8087925 灵武市民政局402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