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用电
现阶段,安徽居民用户统一实行阶梯电价制。安徽省阶梯电价一共分为三档,规定的分档电量通常按年计算。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0度及以内,每度电价0.5653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1-4200度,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即0.6153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即0.8653元。
二、工商业用电
2023年7月1日起,每年7、8月期间,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每日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
低谷时段调整为0:00-9:00;9:00-16:00为平段。
其他月份峰谷时段保持不变,即每日高峰时段为9:00-12:00、17:00-22: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8:00,其余时间为平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