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达川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范围: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行政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具有达川区城区城镇居民户口2年(含2年)以上,家庭成员具有达川区城区城镇居民户口1年以上。
2.申请家庭无产权住房(或在主城区有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因公益事业拆迁造成住房困难的)且在城区实际租住。
二、新就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应同时满足
1.在城区就业满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2.未享受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政策。
3.本人及其配偶在达州市主城区和成渝地区无产权房屋且在城区实际租住。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满足
1.在城区务工3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具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城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完备的经商手续。
2.本人及配偶在达州市主城区和成渝地区无产权房屋且在城区实际租住。
3.务工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同上,或者连续缴纳农村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累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