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及使用房票须知如下:
回答:可以一起用,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购房补贴。一方已按本政策兑现购房补贴的,另一方在符合申领条件后可申请补足,双方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
注意事项: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类补贴对象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资助。
申请人申领房票凭证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房票凭证可用于购房首付。申请人收到的房票凭证自发放之日起两年内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同一张房票兑现金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
申请人先购房后申领购房货币化补助的,购房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申请人的引进时间。毕业当年到我区工作且在当年内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买房后就业。
申请人在申领房票补贴时,需减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符合绍市建设〔2020〕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规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房票补贴时已享受的租赁补贴无须扣除),并从申领购房补贴的当年度起,不再重复申领租房补贴。已经租住公租房的房票补贴申请人,其公租房租用期按照房票补贴兑现当时的公租房合同执行,期满不再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