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鼓励企事业单位重点引进与我区优先发展产业关联紧密、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外先进、省内领先水平的首席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领军人才来汕尾城区区创新创业。
A 类 “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相同等级的首席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提供每人一次性500万元至1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35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人每年发放24万元生活补贴(按月等额发放)。 B 类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等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提供每人一次性300万元至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5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人每年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按月等额发放)。 C 类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省内某一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创新团队带头人等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提供每人一次性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5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人每年发放12万元生活补贴(按月等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