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1、通过电脑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手机打开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
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公租房资格申请”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3、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在日常工作日时间,到户籍或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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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住宅用地房屋的可申领货币补贴:
1、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https://zwfw.fgj.hangzhou.gov.cn/hzzl/) 申报并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承租上述范围内房屋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申领货币补贴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号。
*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
1、再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中“浙里办小程序”。
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货币补贴申领”模块。
*申领操作完成后,将于次月开始每月22日后向申领人发放上月公租房补贴。发放补贴时系统将校验申请家庭成员社保、居住证、租赁备案信息。
注意:市本级不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市本级和其他区县公租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申请一方需注销后方可申请另一方。
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