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镇海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标准
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全额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
执行时间及对象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镇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签订时间为准。
购房人在2023年10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的,无论何种原因,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进行合同撤销的(包括同一家庭成员通过更名重新网签的),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之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车位车库等,不在补贴范围;企业购房、通过产权调换、份额转让、遗产继承、夫妻析产及更名、房产赠与、司法处置等方式获得的房产,不在补贴范围。
政策来源:镇海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WeRJfFTa2Fgo_Xm9xSfw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