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
医疗机构级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待遇标准:一级及以下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医疗机构
待遇标准: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二、门诊慢性病(19种)
医疗机构级别:
1. 普通居民不限
2. 脱贫人口限二级及以下指定医院
待遇标准:起付标准为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内最高6500元限额。脱贫人口发生的32种门诊慢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托底救助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