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做了调整,个账划入减少了,更加吃亏了吗?
改革前,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的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常见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由个人账户支付。
改革后,大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当期计入会减少,但门诊待遇更好了,真正患病的群众更受益。
一方面,建立了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保障普通门诊,通过统筹基金报销,大家互助共济,医保基金保障更加充分;
另一方面,保留了个人账户这一制度设置,且历年结存仍然由个人支配使用,可继续用于个人在门诊就医、药店购药,原来能保障的改革后仍然可以保障,而且还将使用范围拓宽到了家庭成员;
第三方面,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实现了同一地区内公平统一,同一人群内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