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其他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10月13日起)
一、落户条件:
在本市办理居住证连续有效年限满3年(申请落户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其中,在西安市三环以外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迁入该区域落户:
1、办理居住证有效年限满1年(申请落户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人员,即可迁入居住证发放地落户。
2、在本市三环以外区域,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可迁入该房屋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二、落户材料:
居住证(有效期内)、《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本市三环以外区域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提供房屋合法产权证明。
三、落户地址:
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证登记住址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四、落户流程
【线上办理】:目前系统升级维护中,后续将更新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因西安市平台进行业务升级,现暂停下线西安市部分事项,升级期间如您急需办理相关西安本市公安业务,您可前往辖区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
【线下办理】
可前往全市任意派出所进行办理。
政策来源:西安市公安局(http://police.xa.gov.cn/zwgk/zfwj/bmwj/1712411225725870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