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生育住院、终止妊娠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申领类型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胎吸术和产钳术)、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4(含)至7个月以下流产)。
拓展信息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在职男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配偶生育当月前,男职工生育保险已在台州市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其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刷卡结算待遇,在核算时将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