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4.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5.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疫情期间);
6.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捕渔民。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提供)
(5)进货单(个体工商户提供)
(6)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疫情期间创办企业的农民工无需提供)
(7)企业财务报表(疫情期间创办企业的农民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互联网,app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自助终端读验身份证件或扫描电子社保卡登录。
(2)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
(3)申报人选择“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4)显示老百姓在申报业务时需要注意的内容
(5)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资格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