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一)持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国防事业、吃苦耐劳;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公民,退役军人优先;
(四)户籍地为伊犁州辖区范围内或在霍尔果斯市内实际工作生活的优先。
三、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参与招聘。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招聘,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霍尔果斯市人民武装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珠海路6号,苏港高中南侧400米)二楼政工科,并携带报名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本人。
2、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发到:3167846220@qq.com,邮件主题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审查测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到市人武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通过者填写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到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转正后工资按照每月4500元发放。提供住宿,统一就餐,个人每天缴纳5元伙食费。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霍尔果斯市人武部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秉公办事、阳光操作,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99-3461790。
本《简章》由霍尔果斯市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候雅茹(市人武部)联系方式:0999-3461795;1538061942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