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给个人。在市社保局参保的单位,生育津贴直接划入个人银行账户,各区支付的生育待遇拨付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再发放给参保人员。若单位扣你的生育津贴可向所在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待遇如下: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按照规定产假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合计享受188天生育津贴。此外,难产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办理地点:参保单位对应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