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迁入-收养小孩”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后,10个工作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报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呈报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返回受理窗口。窗口接到审批决定1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