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拓展: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办理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保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咨询电话:0432-6998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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