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才认定程序详情
镇江市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过人才码服务平台在线实施,常年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对象登录人才码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审核部门(附后)在线审核,5 个工作日内在线反馈审核结果;如有必要可联系申请对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
3,人才码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人才进行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自动发放人才码。
注:对不在认定标准内的其他人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镇江人才日常管理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认定审核部门负责定期修订条线领域人才认定标准,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才码服务平台日常运行、信息管理等工作。
人才分类认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后本人申请,经确认后进入下一任期。期间,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不含 A、B 类人才)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所列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名单,调整后次月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重新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认定。
已认定人才符合多个认定标准的按照自愿和就高原则认定,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人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政策待遇: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
3.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任期内被处以刑事、行政及司法处罚。因前款情形取消资格的,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同一单位出现 3 例以上的,取消该单位所有人才分类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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