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自然人
二、受理条件和依据
1、条件:自愿
2、依据: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
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办理地点
1、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教育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2、交通: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费用
在校学生每人每次20元,社会人员每人每次45元。
七、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