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业务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
1、符合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产权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也可以向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申报。
2、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户申请人可单独办理也可夫妻同时申报。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系符合家属随军条件的驻津现役军人(含现役军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可以凭有效期内的现役军人证件,参照本政策办理投靠子女落户
4、对投靠子女涉及申请人再婚配偶迁移的应当按照外省市投靠配偶政策办理,涉及申请人18周岁(含)以下子女随迁的,须符合我市现行的外省市投靠父母政策条件,提交政策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