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柔区开展2023年第四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怀柔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的文件规定,现开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资格轮候家庭开展2023年第四批次资格复核工作。现就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已取得北京市怀柔区公租房资格满24个月的尚未住房保障的备案家庭。复核名单详见《2023年怀柔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第四批)复核名单》。
二、复核内容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家庭收入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连续12个月。
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参加复核时,应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442号)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家庭收入仍符合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向备案资格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直接填写复核情况说明书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无须重复填写家庭情况。
三、申报时限及逾期处理
复核范围内的家庭自2023年4月7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相关复核核定表,并于2023年6月1日前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按要求申报的家庭,其公租房备案资格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怀柔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第四批)复核名单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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