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载体吸纳“三类人员”就业补贴
就业帮扶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三类人员以乡村振兴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就业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补贴6万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适用条件:
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就业载体吸纳“三类人员”就业超过10人以上,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流程:
各类就业载体申请时应提供:
(1)就业帮扶载体一次性资金补贴申请表(包括单位开户行全称及账号);
(2)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人员类别、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联系电话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