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结算条件,材料及办理地点一览
一、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结算
转诊转院审批:工伤职工因伤情严重、当地协议医疗机构条件有限的原因,确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主治医师签署意见,协议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报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盖章签署意见后可转诊转院。
二、费用结算提供材料
1、许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及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费用汇总清单;
7、相关检查报告等。
三、办理地点
许昌市市民之家一楼A区109窗口。
1.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374-296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