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获荣誉称号人员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 (必须)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 (非必须)
4.申请迁入立户的,须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房屋所有权凭证。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
(3)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凭证 (非必须)
三、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五、办事网点
1.常德市公安局
办公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 7958153
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2.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 07367958389
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3.龙泽派出所
办公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安全法规部院内
联系电话: 0736-7299383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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