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医保保障范围及支付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1.保障范围。全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
2.支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参保人员的支付比例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上级政策及统筹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做好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等保障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