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称入户名单公示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引进人才入户人员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 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广州职称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
1、具有高级职称,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职称,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注:引进在职人才以职称条件申报的,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称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广州市须无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