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档案接收
现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四川省内的流动人员且档案现存放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
(二)档案转出
人事档案存放在四川省内人才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一)档案接收
1.由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2.由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申请材料:本人劳动合同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档案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人需提供:离职文件。
4.经办人非存档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存档人员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档案转入"意见并签名。
(二)档案转出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调档函原件(省内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之外档案转递提供);
3.经办人非存档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存档人员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档案转入"意见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