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长期居住异地或因工作需要长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到内江医保经办机构申办异地就医备案时,应该携带“异地备案登记表”、和长期居住地户口或居住证进行办理。
异地备案登记表:点此下载
特别提示:
异地备案登记表生效后,如因病住院在72小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将入住医院、科室、床号、病种电话告知当地医保局,未按规定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拒付该次住院医疗费。如就诊医院已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可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联网结算。
如就诊医院暂未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需及时携相关资料回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其中所需材料包括:医疗费发票原件(需加盖公章)、费用清单(需加盖公章)、出院证明或病情证明(需加盖公章)、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因外伤住院的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