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住证到期,若证件未丢失无损毁等,无需办理新证件,进行签注即可。
武汉居住证签注要求:
武汉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注:若居住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或更正的或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遗失的,则应当换领、补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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