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无锡离婚手续办理流程2020)

地方特产2022-11-10 00:09:36未知

无锡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无锡离婚手续办理流程202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持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有效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受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范》第五十八条至五十九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机关  ,三十日  ,次日  ,冷静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