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1、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计划
聚焦全县“两主三重三特”产业,开展“宝地英才集聚计划”项目评选,以更大力度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重点扶持
☑创业领军人才:30-150万元资助
☑创新领军人才:20-75万元资助
☑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万元资助
2、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综合补贴:全职来宝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5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综合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经统一选聘来宝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综合补贴。
购房补贴:全职来宝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在宝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发放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券。
租房补贴:为来宝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提供公寓租赁服务,给予租金补贴。
3、“凤还巢”计划
专项补贴:在扬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宝应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来宝企业工作的,3年内给予每月500元专项补贴。
探亲补贴:来宝企业工作的非宝应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年内每年可享受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面试补贴:对大学生应邀来宝参加招聘会等人才交流活动或在我县赴外引才活动上达成就业意向后来宝面试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
4、社会事业人才引进
▶教育人才:
购房补贴:到公办学校工作的省特级教师或同等层次人才,发放40万元购房券;到公办高中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发放5万元购房券。
绩效奖励:到公办学校工作的国家级教学名师、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最高4万元,省特级教师最高3万元,省教学名师、市特级教师、市特级班主任最高1.6万元,市学科带头人最高3000元的绩效奖励。
服务期奖励:省特级教师,每年发放2万元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卫生人才
综合补贴:到县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硕士(副主任医师),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综合补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综合补贴。
购房补贴:到县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硕士(副主任医师),分别发放40万元、10万元购房券;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发放3万元购房券。
专项补贴:对在管理期内的省、市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津贴。
服务期奖励:省市拔尖卫生人才,每年发放2万元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二、本土人才培养政策
“名师”育才工程
管理期内的县级“名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给予每年4万元工作经费。
开展科研项目或课题攻关的,给予最高5万元项目资助。
培养期内的“名师工程”培养对象,给予每年2000元补助,期满考核优秀的,给予1万元奖励。
技能人才倍增工程
支持县职教集团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按照双方合作经费的50%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对县职教集团应届毕业生留宝企业工作的,5年内给予高职毕业生每月800元、中专毕业生每月500元专项补贴。
行业人才提升工程
新入选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新入选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新获评省、市企业首席技师、省、市技术能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
新取得的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乡村人才开发工程
推进乡土人才“一镇一品”工程,对部门、镇(区)组织开展的乡土人才相关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贴。
新获批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省、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建设经费。
新建“三带”人才示范点、产业人才馆,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补贴。
鼓励乡土人才创领办现代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工程
新入选省、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
参加县统一组织的专题培训、高级研修、学习考察、代际交流、导师帮带、挂职锻炼等活动,给予相应补贴。
开展“人才集聚示范企业”和“创新创业杰出人才”评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优先列入县产业、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获得国家、省市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给予1:1配套支持。
创办企业处于孵化阶段,前3年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免租或减租优惠。对人才创业企业,前3年累计入库税收超过500万元,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才和研发经费。
推进“宝地英才贷”,给予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按一年期LPR利率给予部分贴息。设立人才创新创业贷款风险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多方位资金支持。
吸引省市风投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向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建立以国有担保公司为主体,银行、政府风险三方共担机制。
四、配套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自主引才育才
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招才引智活动,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食宿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引进3名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企业新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人才个人所得税年度缴纳额给予最高2万元引才补贴。
加大企业博士后站点建设,每引进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2年内给予10万元人才补贴。
设立服务外包专项奖励
积极探索社会化引才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大力引荐重点人才,入选国家、省、市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建立国(境)外招才引智联络站、乡贤人才服务站、青年学子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工作经费,并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给予对应奖励。
与我县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在我县举办人才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五、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建立县人才分层分类体系,按人才能力、实绩和贡献等,按A-H八个层次对在宝人才进行分类认定,给予相应支持。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宝应人才信息库管理,发放“宝地英才卡”,享受信用贷款、交通出行、子女就学、健康就医等方面服务。
定期组织人才党性教育、国情研修、健康休养等活动,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
打造“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人才强企“—卡通”、人才服务“一站办”改革。
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联系专家人才、在外乡贤机制,对取得较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提请授予“宝地英才”奖章和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