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助。
★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助。
★获得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 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 5万元资助。
★对承办市级、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的机构,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办赛补贴。
开展优秀人才走访慰问,推动"广陵英才”服务提质扩面,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服务体系。
组织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和人才集聚示范单位评选,给予5-2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杰出人才和示范单位负责人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
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通过新建、购买、租赁人才公寓等形式,为各类人才提供周转用房,解决人才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