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申报入口:扬州市专利资助管理系统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外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相关国别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译本(须加盖翻译机构、申报单位公章)、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经所在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退回。
3.中国专利奖。由获奖专利的第一权利人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经所在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