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泰州落户条件+办理材料

地方特产2022-11-10 11:23:46未知

离(退)休人员泰州落户条件+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原籍本市的离(退)休人员,在泰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请回原籍落户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经同意可以在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落户。

  申办手续:原籍证明(含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退休证明(退休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等)或者领取社保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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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所  ,原籍  ,稳定  ,泰州  ,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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