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引进人才落户泰州条件+材料(泰安市引进人才政策)

地方特产2022-11-10 11:24:28未知

干部职工/引进人才落户泰州条件+材料(泰安市引进人才政策)

  【泰州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人社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人社部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亲属关系证明。

  拓展阅读:市外准入户口迁移实行核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户籍档案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协查反馈等方式核验),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市(分)局核准,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派出所凭证办理,不需要《准予迁入证明》的,由市(分)局核准后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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