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乡居民医保低保对象缴费标准
已纳入特殊人员范围未参保的,由医保部门协同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其中,低保对象,不低于90%资助。
缴费流程:
1、将在11月10日前,对截至10月31日的特殊人员进行身份标识。其中民政、乡村振兴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省级层面交互,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获取身份信息,由省级医保部门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直接标识;卫健、残联等其他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县级层面交互,由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横向交互身份信息,自行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标识。以市(州)为单位提交特殊人员缴费信息优先级排序后,可通过系统匹配完成个人缴费最优身份认定。身份认定工作均由相关部门完成。
2、经认定的特殊人员参保后,可于2022年12月1日至集中缴费期末在“楚税通”“湖北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政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缴纳个人应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