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补贴背景:
2008年,合肥市开展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工作,收缴非法营运车辆,为残疾人车主配发了新型代步车。2014年,合肥市组织了第一次车辆置换补贴工作。
如今,这批车辆经多年使用,机械磨损严重,交通隐患增大。为体现政府关爱,合肥市政府同意对这批车辆进行第二次置换补贴。
置换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象:在2008年全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置换新车或者不置换新车享受货币补贴。
标准:选择置换新车的车主,可免费置换新机动轮椅车;选择不置换新车的车主,给予新车价款50%的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