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经开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指南(时间地点流程)
为切实做好2022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工作,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认购方式
全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监督下采用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方式进行。
二、认购时间
(一)摇号直播: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
(二)在线选房:2022年7月27日下午13:30。
三、认购对象
经审核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认参加摇号认购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
四、房源价格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为江海名邸项目,温州市新城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温州市滨海园区C-10地块,配售型人才房总建筑面积6038.47平方米,总套数61套,其中户型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的44套,122平方米的16套,139平方米的1套,计划交付时间2024年5月30日。配售房源备案价格明细见附件,具体详情请申购人前往项目售楼处了解。
五、认购流程
(一)名单确定。
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须在7月21日17:00时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点击“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申请”—“参加摇号确认”,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二)摇号直播。
摇号直播时间在7月26日上午9:00开始。在摇号直播前,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对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名单,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公示24小时。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进行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申购人搜索并关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摇号直播”观看全过程。
摇号直播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公开摇号,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D类人才,第二批次为E类人才,第三批次为全日制本科生等其他(F1类)人才。同批次人才先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选房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1人一组。摇号结果及选房“组式”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申购人的手机号码上,并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进行公示。
因停电、电脑卡顿、死机造成摇号中止的,当批次的数据不计入正常结果,前批次数据作为正常结果,当批次及剩余的数据等待电脑恢复正常运行后继续摇号。
(三)在线选房。
在线选房分为测试选房和正式选房2个场次。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注: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1、测试选房场。选房测试时间为7月26日(15:00-17:30、18:30-21:00)。选房测试场为正式选房场前进行的模拟测试,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等功能,方便申购人提前熟悉选房操作流程。模拟认购成功不作为最终认购成功的结果,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选房认购所选为准。
申购人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在线选房”开展模拟选房。为在正式选房时提高准确率和加快速度,申购人在选房测试场可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最多收藏20套)。例如:选房测试场收藏的房源号2-202,正式选房场可直接点击收藏房源查阅是否已售,如果收藏的房源未被他人认购可直接点击该房源认购,如果收藏的房源已被他人认购请重新选择其他房源。
2、正式选房场。正式选房时间在7月27日下午13:30开始。申购人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在线选房”进行正式选房。根据公证摇号产生名单的“组式”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组式”选房,以实际人数进入选房系统。
第一批次各组于13:30正式开始线上选房,再由后续批次开始线上选房。每组选房时间为2分钟。第一批次和后续批次的每一组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顺序“组式”选房,每一组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在本组选房时间内未成功选房的申购人,系统将自动延后到下一组(不保留选房优先权),将与下一组申购人同时选房,先选先得,以此类推至本次选房结束(同一套房源最多锁定3次,每次不超过30秒)。在线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申购人进入系统后20分钟。
3、认购房源。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若申购人未在规定时间(正式选房开始至在线选房系统关闭)内登录选房系统,或者申购人登录选房系统但未选定房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签订合同。
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到认购项目售楼处(新城旭辉未来海岸营销中心)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应知事项
(一)每位申购人仅有一次成功认购权利,申购人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定房源并认购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二)本次申购报名、线上摇号、在线选房、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
(三)申购人请确认知悉本次在线认购流程,提前开展测试,并能熟练进行认购操作。如因申购人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及账号问题等原因未能成功选房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在线选房对房源的说明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图片等,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申购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对房源做任何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五)请申购人务必在选房前详细了解楼盘项目情况,查看并明确知晓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差异户型以及法律法规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等公示材料。
(六)申购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未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或补差的不再领取。
(七)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八)本公告由区组织宣传部和交通和建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组织宣传部0577-86529015交通和建设局:0577-86996613选房测试技术咨询电话:13587879283温州市新城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5519999公证处咨询电话:0577-5657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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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价格》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