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低保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在浙江台州,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小编提醒:从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小编提醒:一般低保申请都是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不用以家庭为单位,就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或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3、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