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的过渡期(截止2025年04月30日),并要求最迟2022年10月31日前,到交管部门为相关车辆申领临时号牌。
办理地点:各交警大队警务站地址
1. 一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和平大街警务站。
2. 二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人民广场警务站。
3. 三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地址:黄河道岗。
4. 四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地址:北环路警务站。
5. 五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北戴河区海宁路82号。
6. 七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南戴河中心岗。
7. 港航支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光明路警务站。
8. 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民族北路33号。
《河北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设置为三年,同时《条例》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