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22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地方特产2022-11-11 09:53:54未知

秦皇岛市2022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一、申报推荐原则

  申报推荐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查,民主评议,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二、申报推荐方法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资格,通过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中学和小学教师两个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2号)开展综合测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3号)开展综合测评,卫生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2]2号)开展综合测评,建筑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3]3号)开展综合测评,其他专业(系列)仍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的通知》(秦职改[1999]第3号)开展综合测评。

  2、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各单位在报卷时,需提供本单位的公示报告(要求:写清公示范围、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结果)。

  3、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均应为原件。

  4、严格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双承诺”制度和申报材料审核盖章签字制度,由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对所有申报组卷材料,必须逐级加盖公章并由审查人签字。

  三、报卷材料及组卷要求

  2022年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升级完善后首次实行网上运行,为避免系统使用中意外因素影响申报评审,2022年度仍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政策,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备份。

  另外,新系统所有数据清零,需重新创建下级单位账号,去年申报过的单位账号不变,新申报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申请函(见附件17)至金色未来商厦申请账号。

  (一)报卷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填写《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2份(正反面打印)。

  2、道德评价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项,是指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同时须写出各年度考核结果。

  (2)“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总体情况进行概括,写出推荐意见,并一律加盖各级职改部门公章。其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必须将申报人在本单位的公示结果意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4、《综合测评推荐表》1份。

  5、河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3份(绿色通道人员准备)。

  6、装订册目录。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取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9、《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0、从不属于到属于参评范围人员的工资关系及有关材料,机关分流人员还必须提供编制卡和原《公务员登记表》。

  11、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

  1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4、《资格证书》。

  15、《从业资格证书》。

  16、各种奖励证书。

  17、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

  1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二)组卷要求:

  1、上述材料按“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附件1)装订成卷。

  2、根据评审申报卷宗体积,选用的纸质卷盒长宽高要适度。

  3、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卷时,要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河北省职称申报系统》,并按不同专业填写《2022年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其他系列)附件7》和《2022年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中小学用表)附件8》,电子版U盘装载、纸质版打印盖公章上报市人才中心。《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9(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请点击此处登录)。

  四、报卷时间地点

  ‍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5日

  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海港区红旗路339号金色未来商厦5楼,联系电话:0335-3637336。

  五、评审费用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资格每人360元,中级资格每人160元。

  六、关于新增专业职称评审问题

  新增工程系列大数据、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等专业,评审条件见附件18。

  附件:

  1.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档案袋封面、组卷目录

  2.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双面打印)

  3.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4.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5.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2021年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其他系列)》

  8.《2021年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中小学用表)》

  9.《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0.《职业资格对应目录》

  11.《道德评价表》

  12.《河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

  13.《推荐表》

  14.评审表样表(教育系列)

  15.评审表样表(非教育系列)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确认表

  17.河北职称网站单位开户申请函

  18.新增专业评审条件

  附件下载:进入秦皇岛人才网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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