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具有南京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
(1)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 具体发放标准以各街道实际发放为准。
符合条件的老人,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南京银行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原件,社区核对后当场退回,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