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职后可以选择城乡居民保险和灵活就业参保,如果是外地户籍就只能选择灵活就业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底为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
个人自缴: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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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受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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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