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证人员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认证方式
采用人脸识别网上认证的方式,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
四、注意事项
(一)认证期结束未按要求完成认证的,2022年10月将暂停发放待遇。
(二)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其亲属或村委会(居委会)应及时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暂停、停发待遇。因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的待遇应足额退还。
(三)对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责令其一次性全额退还多领、冒领的待遇,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能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
咨询电话:0316——669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