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落户材料清单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取消本市城镇户口落户限制。
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落户条件:
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对有意来张家口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可在张家口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落户地点:
允许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在稳定住所、亲友家中、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处,自择地点落户。
地方特产2022-11-11 19:20:10未知
张家口落户材料清单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取消本市城镇户口落户限制。
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落户条件:
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对有意来张家口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可在张家口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落户地点:
允许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在稳定住所、亲友家中、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处,自择地点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