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关系转接
一、申请方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
二、申请入口
三、团关系转接方
1.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的,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3.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补充说明:
不转接团关系,容易造成团员与组织失去联系,无法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可能导致团员身份难以核实,在申请入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受到影响;无法参加团内荣誉表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