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升学
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校团组织。
特别提示: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1.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的,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3.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三、参军入伍
团组织关系转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四、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
1.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2.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生活
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六、延迟毕业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