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档案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2、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报到证派往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且已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毕存档手续,申请入户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现申请入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办理入口:河南政务服务门户 (点击进入)
办理流程
1、收件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及受理,材料不齐退回补充材料
审查标准
(1)毕业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工作调动、招工、毕业入户市区审批表
(4)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
2、受理
办理结果:送交公安户籍部门审核
审查标准
材料装袋,统一送交河南省新郑市郑港派出所户籍室
3、审核
办理结果:通过或者不通过
审查标准
户籍室民警审核
4、决定
办理结果: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
审查标准
(1)审核通过即时出具常驻人口登记表
(2)审核未通过材料退回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户籍业务受理岗
5、送达
办理结果:窗口领取、邮寄
审查标准
办事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也可要求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