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1.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市职称办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是否需提供纸质材料,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
2.学历材料:
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需上传佐证材料:
①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学信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至少到2022年12月底);
②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
③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 ,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上传的经本级人社部门核准的首次兑现现职称待遇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如本单位聘用时间不够,还要上传上一单位首次兑现现职称待遇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及本单位2021年度工资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企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聘任文件(聘书)。
5.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6个月,申报认定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3个月,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地方人社部门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组织申报。
6.从业资格证材料:在“相关证明材料”栏上传相应从业资格证。
7.论文、论著材料:省级以上论文须提供正确、有效的检索网址,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8.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类材料均需在备注栏、业绩描述中明确标明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具体条款。
9.年度考核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单位推荐结果公示材料及最新《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须经属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确认)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
10.需要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或复印档案材料的,必须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办理,并签字盖章。